7月16日消息,据火小律公众号,一重庆案例被告人何某因在某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赚取差价获利,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一审判决后,何某并不甘心,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过程中,何某声称所从事的虚拟货币和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业务并不构成资金支付结算行为,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近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文章
到底怎样才算读懂币圈宏观?
作者:TheresiaBlock,来源:Vwin Ventures 我常常听到:看宏观的不赚钱,这种 […]
ICO泡沫下的众生相:有的成为比特币巨富,有的市值仅剩7万
原文作者:Frank,PANews 2016 年 ICO 募集了 82 […]
Vitalik最新演讲:以太坊的下一个十年
原文作者:Pzai,Foresight News 今日,在东京举行的以太坊开发者会议 EDCON 2024 上 […]